21歲創立12家公司的帶種小子
有極為正向的想法與思考模式,及成功的創業模式,將創業當作興趣,一而再再而三的把成功經驗複製,創立了12家完全沒有虧損的公司。而這有力的推手--卡麥隆.強森(Cameron Johnson)此時才21歲,是一般大學生若在課堂上吃火鍋、泡麵,會被教育學者罵翻天的年紀。
過年這幾天,台北下雨下到快長香菇了,悶得慌在線上找到這本《這小子,讓川普讚嘆!》,本來是想瞭解他書中提到有關夥伴行銷的論述是甚麼?
引用自「這小子,讓川普讚嘆!」一書。(73頁)
所謂的「夥伴計畫」(Affiliate Program) 就是,網路公司讓您成為它的「夥伴」,您可以在您的網站上銷售它的產品。凡是透過您的網站售出網路公司的產品,後者便會撥出銷售額的一小部分做為佣金報酬。
您就像是網路購物中心的房東,以不收租金的方式,提供賣場給賣家,然後透過網友的點選及購物,從中賺取小額的銷售傭金。最著名的例子:亞馬遜(Amazon.com)。
沒想到,這小子真的很帶種,很瞭解自己的優點,也很了解運用銷售商品來獲利。
於是,在甚麼都有可能,甚麼都不奇怪的資訊時代,靠網路、靠夥伴行銷,不用囤貨、不用客服、不用包裝理貨,就能銷售各式各樣的商品及服務。
5歲,向人兜售自己的汽車畫作。
6歲,向鄰居兜售番茄。
8歲時,卡麥隆寫信給川普,宣布自己要成為接班人!
9歲,以50美元和一部家用電腦,成立了第一家公司。
12歲,在eBay賣豆豆布偶,賺了5萬美元。
14歲,獲「年度資訊科技青少年創業家大獎」第二名。
15歲,獲邀赴日訪問,擔任日本企業發言人,並出版日文自傳。
18歲,高中畢業前,已賺進人生的第一個100萬美元。還為了轉學交女朋友,他付給爸爸兩萬五千美元。
19歲,擔任福特汽車經銷商的業務總經理。
20歲,新事業構想獲得創投公司的1,000萬美元資助,但最後決定婉拒。
21歲,他的同儕還沒念完大學,他已創立過12家獲利的公司。
其實,要創立成功的事業,需要的是具備應有的知識和正確的態度,而不是任何特殊訓練或天生的才能。
身為創業家就是要,勇於冒險,並且體認到,你的成就高低,最終將取決於你自己,你的願景和你的熱情。並學會只承擔自己承擔得了的風險。
正如同我在講座上分享的,無論在農業、工業、商業甚至是資訊時代,只有資源提供者和銷售者可以賺到錢。所以,除了天之驕子擁有資源可輕鬆創業的人之外,大部分的人得選擇當個銷售者。但銷售的管道或地點根本無關緊要,因為這些方法全都有效,最重要的是,你必須懂得推銷自己。
我相當佩服他的Guts,也欣賞他對創業的熱忱。當中還有不少佳句,發人省思。有興趣的人,可以買來瞧瞧。
而我也更堅信「夥伴行銷」的確是個可花心思投入的事業,我也希望能有機會讓更多人從中擺脫經濟困頓。
(((我要看《這小子,讓川普讚嘆!》佳句摘錄)))
(((我想買《這小子,讓川普讚嘆!》)))
)))我想要參加2/26(五)公益講座,瞭解「夥伴行銷」如何靠網路0元致富(((
PS.本文照片節錄自Blog:墨嗓的不務正業紀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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